8月21日,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出了重要通告,一是对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及居民小区开展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凭证查验工作,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持接种禁忌证明/疾病诊断者除外)要核实登记姓名、电话和居住地址,原则上不宜进入上述场所并由所属社区宣传引导接种。二是为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各类公共服务和经营企业原则上安排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员工从事直接面对消费者的服务岗位。三是全市各级单位和广大党员未接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劝导在8月底前尽快接种。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举办的会议、培训等,并减少其赴外省出差等公务活动。四是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开学前一周完成对所有教职工、学生接种情况摸底调查,对未接种的由所在学校(含新升入初一、高一学生)劝导在开学前尽快接种。五是需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的,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及医疗机构相关诊疗记录、疾病证明等,前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六是如有因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追责。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适龄无接种禁忌症人群应该做到“应接尽接”。无禁忌症而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尽快接种,共同形成免疫屏障,保障每位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